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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規(guī)定,,對群眾舉報且被采用的非法集資線索,,各區(qū)縣公安部門會同相關單位根據其作用、效果定期進行等級評定,。一級線索是為防范或處置非法集資發(fā)揮重大作用的線索,,獎勵10000元;二級線索是為防范或處置非法集資發(fā)揮較大作用的線索,,獎勵5000元,;三級線索是為防范或處置非法集資發(fā)揮一定作用的線索,獎勵2000元,。
據市金融辦地方金融科有關負責人介紹,,《獎勵暫行辦法》適用于我市行政區(qū)域內的非法集資行為舉報。本辦法所稱非法集資,,是指法人,、個人或其他組織違反國家金融管理相關規(guī)定,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以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騙取集資款的行為。舉報獎勵工作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各區(qū)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的非法集資舉報獎勵相關工作。舉報人可通過公安“110”,、工商“12315”以及人行瀘州市中心支行,、瀘州銀監(jiān)分局等部門舉報電話,或信函,、互聯(lián)網等方式,,對涉嫌非法集資事件進行舉報。
據了解,,舉報獎勵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舉報者須提供本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聯(lián)系電話等;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具體的違法事實及證據,;舉報事項事先未被有關部門掌握;舉報線索經有關部門查證屬實,。
另外,,為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未經舉報人書面同意,,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泄露舉報人的姓名、工作單位,、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并嚴禁將舉報材料和舉報人的有關情況透露或轉給被舉報單位和被舉報人。
張勇 記者 藺艷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