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合江縣交警大隊得到信息并跟隨交警來到事發(fā)現場,,回顧了事發(fā)當天的基本情況,。
原來,,2020年10月1日早上,,李某駕駛川E267**號小型轎車正常行駛在從瀘州返回合江路上,,穆某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車突然變道從右側車道轉向左側想要掉頭,導致兩車發(fā)生碰撞,,造成穆某某受重傷以及兩車損壞。正值國慶假期第一天,,早上九點左右交警隊接到報警電話,,隨后第一時間趕往事發(fā)現場。
據合江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佛蔭中隊民警陳偉介紹,,民警到達現場的時候,,就看見有很多碎片散落在地上,,現場比較觸目驚心,有一個二輪電動車倒在路邊,,駕駛員受了傷,。后來民警提取了小車的行車記錄儀,就發(fā)現了當時小車是行駛在道路的左側車道,,電動車行駛在道路的右側車道上,,然后電動車想變道到左側車道上去的時候,就與小車發(fā)生了接觸,,小車就撞上了電動車,,電動車駕駛員也因此受傷了。
反思事故原因,,電動車駕駛者穆某某未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在有明顯嚴禁掉頭標志的區(qū)域隨意掉頭,盡管機動車駕駛人李某行駛速度不足60邁,,還是沒能避免這場慘劇的發(fā)生,。這是典型的交通安全意識和遵守交通規(guī)則意識淡漠的表現,為駕駛員按規(guī)行駛和市民安全出行敲響了警鐘,。
對此,,交警部門也向廣大市民群眾出行發(fā)出提醒和倡導。希望廣大的駕駛員朋友,,行駛的時候要注意安全,,注意道路兩旁的行人,行人也要注意安全,,平時過馬路的時候,,要觀察以后才通過。
據悉,,該事故善后處理將待雙方具備處置行為能力時方能進行,。
(合江縣融媒體中心:王易 王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