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在中國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的當月,,一名被家暴傷害的老人作出如此“妥協(xié)”姿態(tài),,讓人五味雜陳。按說,,兒子打老子,,本就情法不容,何必一再忍耐呢,?但正所謂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面對家庭暴力不敢輕易說“不”的老年人,恐怕不止潘先生,。潘先生之所以忍讓,,是因為他太愛孫子,總想去兒子家見一見孫子,。有人是不想家丑外揚,,也可能害怕與子女撕破臉皮后老無所養(yǎng),甚至可能壓根就不知道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而且在現(xiàn)實中,,有些老年人一旦聽說要對施暴的子女采取強制措施,,反而會為對方求起情來。
反家庭暴力法的出臺,,讓人們向家暴說“不”有了充足的底氣,,也是中國法治的重大進步。但有了法律撐腰,,是否就能讓每一個家庭都免于家暴的恐懼,,這仍是一道難解之題。四川富順縣72歲的楊德相夫婦因不堪忍受長子楊永致長期家暴,,向法院求助,,富順縣人民法院剛受理了楊德相夫婦的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就在當晚,,楊永致再次驅趕父母出門,,并致母親受傷??梢?,即便是被寄予厚望的人身保護令,由于缺少監(jiān)督,、分工,、追責等具體執(zhí)行細則,也難說是預防家暴的“尚方寶劍”,。
對于老年人而言,,很多時候即使想同家暴行為抗爭,其最終目的也并非撕裂親情,,而是希望家庭關系,、親情關系能得到最大程度的維護。那么,,對家暴說“不”,,法律只是一個重要方面,還必須重視勸服調解,、社會監(jiān)督,、公益組織等“軟約束”的作用。只有對家暴“零容忍”的社會資源越多,,才能讓無力者有力,,受害者才不會再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