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依法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合疫指通〔2020〕10 號
當前,,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勁的關鍵階段,。疫情防控,人人有責,。為進一步發(fā)揮人民群眾防控主體作用,,依法加強疫情防控,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身體健康,,根據(jù)《傳染病防治法》《省人代常委會關于依法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縣人民,、各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各類組織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有關法律法規(guī),,自覺履行及時如實報告,、配合調(diào)查監(jiān)測、公共場所管控,、隔離觀察救治等法定防控義務,,服從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及辦公室、所在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居住小區(qū)、公共場所疫情防控責任單位等的管理要求,。重大公共衛(wèi)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對拒不履行法律義務、不配合疫情防控,、妨礙相關公務行為的,,有關部門可以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二,、全縣人民要嚴格落實重點人員管控相關要求,。對有發(fā)病較多地區(qū)旅行史、與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觸史以及身體發(fā)熱拒不及時向村(社區(qū)),、鎮(zhèn)(街道)報告的,;明確為“3+1”居家管控、集中管控,、醫(yī)學管控等人員,,不遵守隔離管控規(guī)定,擅自外出的,;以及其他有意隱瞞,、逃避隔離醫(yī)學觀察、惡意傳播疾病等行為的,,將依法嚴格采取措施,,并追究法律責任。
三,、全縣人民要嚴格遵守公共場所,、活動管控秩序,。對拒不遵守小區(qū)封閉式管理要求,違反一戶一天一人外出,,強行外出,、私自外出,幫助外來人員進入小區(qū)的,;進入公共場所不配合體溫檢測,、不戴口罩的;違反“聚會不辦,、紅事緩辦,、白事簡辦”要求,2 戶及以上家庭人員聚集聚餐的,;不接受防疫檢測點引導管理,、信息登記、強行闖卡的,;散布謠言,、造謠滋事、擾亂公共秩序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并通過媒體公開曝光,。
四,、各類學校(高校、中小學,、中職學校,、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2020 年 2 月底前暫不開學,。對提前組織學生開學,、集中返校、集體補課等行為,,由教育部門依法查處,。
五、社會各界要共同保障好醫(yī)生護士,、卡口管理,、巡查執(zhí)法等防疫一線工作人員安全,維護正常醫(yī)療秩序和疫情防控秩序,。對撕扯防護用具,、辱罵、毆打,、故意傷害防疫一線工作人員的,,由司法機關從嚴查處,。
六、全縣人民要發(fā)揮防控主體作用,,積極參與疫情防控網(wǎng)格化管理,,共同做好重點人員排查防控、宣傳引導,、定期消毒等工作,,構建群防群治的嚴密防線,堅決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zhàn)爭,、總體戰(zhàn),、阻擊戰(zhàn)。
合江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 年 2 月 15 日